6.5 性能判据


 6.5.1 一般要求
    性能判据分为确定性判据和概率性判据,用于判断消防安全设计能否使功能要求得到满足。性能判据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功能要求及消防安全目标进行量化确定。

 6.5. 2 确定性判据
     根据消防安全目标,可采用确定性分析方法(如火灾动力学方程、经验公式、计算机模型)获得一组量化的性能指标,用于判断消防安全设计能否使功能要求得到满足。生命安全目标的确定性判据,包括烟气层的高度下限、烟气层和火焰的温度上限、烟气透过能见度下限等,其计算方法参见ISO 13571:2012、GB/T 31540.2、GB/T 31593.5、GB/T 31593.6;结构安全目标的确定性判据,包括对建筑结构安全起至关重要作用的重点构件的承温上限、耐火极限等,其计算方法参见GB/T 31540.3;环境安全目标的确定性判据,包括烟气的浓度上限、腐蚀性燃烧生成物的浓度上限等,其计算方法参见GB/T 31540.2。
     示例:对于结构耐火要求,一般以“建筑环境在设定火灾场景下,在人员疏散和消防员的工作完成前,不应发生不可接受的结构变形”为原则确定量化的性能指标,如要求该结构的耐火极限应不小于完成预期的或可能的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工作所需的时间。对于人员在疏散过程中对各种燃烧产物的耐受极限,一般以“在设定火灾场景条件下,不应使疏散空间在疏散完成之前受到火灾影响”为原则确定量化的性能指标。
     考虑到消防安全工程方法中采用的假设和计算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确定性判据应与适当的安全系数共同使用。安全系数即可直接给出,也可在分析方法中间接引用。凡需直接给出的,应根据所选分析方法及评估判据加以确定,并得到有关各方的认可。
     设定安全系数时应考虑如下因素:
     ——计算过程的不确定性;
     ——设计方案失效所带来的影响。
     当输入数据或计算过程可靠性不确定时,应取保守值。
 6.5. 3 概率性判据
     采用概率分析方法可获得评估火灾风险的概率性判据,主要反映火灾场景发生的概率及损失的严重程度。概率性判据的确定详见GB/T 31593.3。

目录导航